個人資訊保護政策
西村朝日法律事務所・外國法共同事業與弁護士法人西村朝日法律事務所及本事務所海外據點 (不包含關聯事務所) (以下統稱為「Nishimura & Asahi」) 針對Nishimura & Asahi個人資料之利用及處理,制定下述個人資料保護政策,並承諾遵守「(日本)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法律」(以下簡稱「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令。
1. 西村朝日法律事務所・外國法共同事業住址及代表人姓名
日本國東京都千代田區大手町1-1-2 大手門Tower 郵遞區號100-8124
代表人 西村朝日法律事務所・外國法共同事業 執行合夥人 中山龍太郎
2. 個人資料之取得
Nishimura & Asahi將於特定個人資料之利用目的後,於必要範圍內以正當方法取得個人資料。
3. 個人資料之利用目的
除法令所許可之情況外,Nishimura & Asah將僅於下列利用目的以及另行通知或公告之利用目的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
基於下列各款目的所取得之個人資料,得利用於同款所定之其他目的。
- (1) 與Nishimura & Asahi所提供之法律業務相關而取得之資訊
・法律相關業務之提供
・各類諮詢之回覆處理
・其他附隨於上述各款所定之目的(包含下述(2)所列各種資訊之提供及受理等事項) - (2) 與Nishimura & Asahi所提供之法律資訊(包含相關機會之資訊提供)相關而取得之資訊
・Nishimura & Asahi之活動訊息(包含問候卡、賀年卡等之郵寄或傳送)
・研討會、講座等相關訊息之介紹及聽講或參加之報名受理
・通訊期刊之郵寄或傳送及訂閱之受理
・書籍、論文等之郵寄或傳送
・其他關於本款範圍內之資訊提供或資訊提供之委託或諮詢之受理 - (3) 與Nishimura & Asahi律師等及職員或實習生之招募活動相關而取得之資訊
・招募相關資訊之提供或應徵及諮詢之受理
・與應徵者或錄取者間持續之聯繫及Nishimura & Asahi相關資訊之提供
・確定錄取後之人事管理及教育
・其他附隨於招募活動之目的
4. 個人資料之管理
為防止個人資料洩漏、滅失或毀損等,Nishimura & Asahi將採取必要且適當之措施。另為確保個人資料之安全管理,Nishimura & Asahi在對律師等及職員進行必要且適當監督之同時,如將個人資料處理事宜之全部或一部委託外部業者處理時,亦將對該受託人為必要且適當之監督。
5. 向第三人提供個人資料
Nishimura & Asahi除事先取得本人之同意、基於法令或其他法律上所認可之情形外,不會向第三人提供個人資料。
6. 共同利用
Nishimura & Asahi於上述「2.個人資料之利用目的」所列利用目的之範圍內,將於Nishimura & Asahi內互相共同利用個人之姓名、住址、電話號碼、電子信箱等聯絡方式,及其他個別保有之個人資料之所有項目。在此情形,個人資料之管理責任者為西村朝日法律事務所・外國法共同事業。
7. 有關個人資料利用目的之告知、揭露、修改、停止利用等之請求
當事人如就Nishimura & Asahi所持有之個人資料提出下列各項請求時,Nishimura & Asahi於確認該請求確係出自於當事人本人或其代理人後,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處理。
- (1)利用目的之告知
- (2)Nishimura & Asahi持有之足以識別該當事人個人資料之揭露
- (3)Nishimura & Asahi持有之足以識別該當事人個人資料之修改、追加或刪除,或
- (4)停止利用、消除或停止向第三人提供
9. 本個人資料保護政策之變更
Nishimura & Asahi得依實際需要變更本個人資料保護政策。本個人資料保護政策如有變更,將於本網站上公告。